不肯放手,傷得更久愛情來的時候,讓人願意不顧榮辱。愛情走的時候,記得為
對方留點面子。
面對情變的時候,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:
「我到底做錯了什麼?」
不愛的理由有很多,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。
什麼也沒做、做得太多、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……還是有可
能分手。
不愛,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,沒有理由,再多分析也無濟於
事。
尤其,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,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
感覺上,
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,又何足為奇呢?偏偏愈是這樣
無疾而終的分手,愈是不能教人甘心。
因為不甘心,選擇以苦苦糾纏、惡言相向、哭鬧恐嚇……等
策略的人,大有人在。
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,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:
「對妳已沒有感覺。」時,
女方竟開口說:「要分手可以,先付三十萬給我!」其實,
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,只是不甘心。
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,其實是靠單方面「你讓我很難過,我
也不會讓你好過!」的關係在維繫。
問題是,這種勉強的愛情,貌合神離,又能撐多久?
愛情,是一支舞曲。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,踩著相同的步
伐,依照相同的節奏,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。
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,你硬要抓著他的手、拖著他的身體,
荒腔走板地舞下去,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。
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、弄到你死我活,才願意曲終人散。
愈是不甘心的人,愈不肯放手。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
自省的能力,
也全無自信,只是憑一股愚勇,毀了別人、也耽誤自己。
有一位婦人寫信與我分享很寶貴的生命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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